疑難問題解答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疑難問題解答
商標問答:商標轉讓必須辦理公證嗎?
文章來源:北京科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點擊數:6210 更新時間:2012-03-28
商標問答:商標轉讓必須辦理公證嗎?
問:現在辦理商標轉讓,必須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嗎?
答:商標局受理商標轉讓案件,有以下情形可能要求辦理商標轉讓公證手續:
(1)商標權利人發現其商標未經同意被他人申請轉讓并向商標局提出書面反映的;
(2)商標局對轉讓的真實性產生懷疑的;
(3)商標系商標代理組織從網上申報系統提交的,商標申請書中未加蓋商標申請人公章的;
上述情況商標局一般是向受讓人發出商標轉讓補正通知書,要求其書面說明有關情況,必要時要求提供經公證的轉讓協議或經公證的轉讓人同意轉讓聲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