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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馬德里體系內荷屬安的列斯解體的公告
文章來源:中國商標網上注冊中心 點擊數:3242 更新時間:2010-12-03
關于馬德里體系內荷屬安的列斯解體的公告
商標局近日收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信息通報,2010年9月30日,因荷蘭王國國內憲法關系的修改,荷蘭王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總干事遞交了一份關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及其在荷蘭國內某些領土的適用的聲明。
根據聲明,前荷屬安的列斯自2010年10月10日起解體為三個新的領土實體,分別為庫拉索島、圣馬丁島和荷屬加勒比地區(包括波內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薩巴島)。這三個地區仍屬荷蘭王國,但各自實行獨立的商標法規和行政制度。
該聲明對馬德里體系產生的影響如下:
一、對于含有指定前荷屬安的列斯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自2010年10月10日起,將在庫拉索島、圣馬丁島和荷屬加勒比地區(包括波內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薩巴島)繼續有效。
二、對于含有指定前荷屬安的列斯但尚未登記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或后期指定,如登記的國際注冊日或后期指定日在2010年10月10日之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將自動登記為指定解體后的上述三個領土實體,并適用各自的商標法規和行政制度。
三、自2010年10月10起,新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或后期指定申請,如申請中含有指定前荷屬安的列斯,國際局將不再對此項指定進行登記。
四、指定庫拉索島、圣馬丁島和荷屬加勒比地區(包括波內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薩巴島),適用馬德里議定書,指定費用適用標準規費(即:100瑞士法郎),駁回期限適用自國際局通知各主管局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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