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國際專利
專利國際申請的含義及途徑
文章來源:中國商標網上注冊中心 點擊數:3271 更新時間:2010-07-04
專利國際申請的含義及途徑
1. 專利國際申請的含義
專利國際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申請,又稱PCT申請。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是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一個國際性條約。其產生是為了解決就同一發明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時,如何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在此背景下,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接受中國公民、居民、單位提出的國際申請。截止到2005年3月1日,已有126個國家加入了該條約。PCT是在巴黎公約下只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并非與巴黎公約競爭,事實上是其補充。
2. 申請專利的途徑
目前中國的申請人申請多個國家的專利有兩種途徑:
1) 傳統的巴黎公約途徑:若想獲得多個國家的專利,申請人應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向多個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并繳納相應的費用。利用這種途徑,申請人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準備文件和籌集費用。
2) PCT途徑: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直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一份用中文或英文撰寫的申請,一旦確定了國際申請日,則該申請在PCT的所有成員國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申請人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欲獲得專利的多個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的譯文,并繳納相應的費用。
- 上一篇:已經沒有了
- 下一篇:專利國際申請通過PCT申請的好處